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9月28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对我局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了初评。
在实地检查过程中,评审组认真听取了红寺堡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海瑞的汇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核,现场将有关建议和意见进行了反馈。
此次初评不仅使我们认识到了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同时也为下一步迎接上级评价验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打好了基础。